机关各科室、各社区:
根据武办发[2002]44号文件和桥办[2003]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经街办事处研究同意成立崇仁街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组织领导
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街工委、办事处和区司法局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工作,由街党政分管领导牵头,综合协调,在调解重大疑难纠纷时应结合实际,邀请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形成齐抓共管的人民调解工作格局。
二、工作职责
负责调解本辖区、本单位重大、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和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
三、街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小组成员由如下
组 长:曾惠兴 街办事处副主任
组 员:龚治洪 街综治办主任
王新普 街司法所所长
胡世民 街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桥口区人民政府崇仁街办事处
二00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