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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崇仁街办事处

崇街发[2007]6号

崇仁街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加强
流动人口计生综合管理工作的通知

 

  街辖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各社区、机关各科室: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分析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的工作任务,街工委、办事处认真分析研究了辖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决定整合全街力量综合解决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综合解决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决定》精神。各有关部门在工委、办事处领导下,通力合作,结合各自职能,综合解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全街人口计生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街流动人口计生综合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办事处主任陈川担任;副组长由街办事处副主任童翔担任;成员有徐立里、梅建华、龚治洪、王玉梅、李建兰、郭雪。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立里兼任。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协调会,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并在年终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考核,实行奖惩兑现。
三、主要任务
(一)街人口计生办的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1、在“街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领导下,争取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对流动人口实行综合管理与服务发挥参谋助手和综合协调作用,创造有利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2、深入调查研究,抓住全局制约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综合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向“街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进度和实施方案。
3、协助“街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职责。
4、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季开展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实行对党的领导,责任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部门的分层考核,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5、指导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强化基础工作,开展优质服务及生殖健康服务,加强政策引导,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等。
(二)关于外来人口管理中心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1、负责统计流入辖区人口总量。
2、负责按“街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流动人口登记(验证)率95%以上。
3、负责做好统计台帐。按季,并于每季度5日前“向街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提供上一季统计报表。
4、负责本地区流动人口情况分析,定期召开分析会,为“街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5、协助提供本地区外来人口怀孕、出生信息。
6、协助开展流动人口法律法规宣传;协助计划生育开展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开展各项优质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协助对流动人口政策外怀孕的处置和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等。
7、接受“街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检查与考核。
三)关于经发办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1、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法人代表对本企业、本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负总则的工作责任制。
2、负责按“街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要求统计本企业、本单位流动人口总量,按季并于每季5日前向“街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提供流动人口报表。
3、按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要求,负责本单位流动人口的登记(验证),做好登记台帐,确保流动人口登记(验证)率在95%以上。
4按以人为本的原则,为流动人口生产生活提供优质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对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的重点对象,每年开展不少三次“三查”服务,每次“三查”参入率在95%以上;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长效节育措施率不低于70%。
5、及时提供流动人口怀孕、出生信息,及时处置政策外怀孕,协助区人口计生委开展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当年征收到位率50%以上。
6、参加区、街组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活动,积极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及法规,落实免费服务政策,开展“婚育新风”活动。
7、接受区、街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检查和考核。
(四)街相关部门对流动人口施行综合管理服务的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街宣传、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社事办、城管办以及工商、公安等部门应根据部门职能,贯彻《决定》精神,积极开展宣传党和国家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传播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开展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制定部门在加强人口管理,提高人口素质,确保人口安全,开展人口调研等方面的工作意见,明确相关工作责任和任务。
四、工作要求
1、《决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为指导,提出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步伐,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街各级领导、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坚决贯彻执行。
2、全街各部门、各单位在贯彻执行《决定》过程中,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资产租赁经营企业、集贸、市场等,要指派专(兼)职工作人员,落实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建立健全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分层、分级目标管理与考核责任制,并按《决定》要求,把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列为目标考核工作的重点,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奖励重要依据。
4、由于流动人口数量多,来源广,变化快,管理难度大,各部门、各单位要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一是配备相应专(兼)职工作人员;二是在工作经费上给予保障;三是建立对重大疑难问题应对处置机制。
5、全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在各级党政领导议事日程,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作为落实《决定》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落实到实处。

桥口区人民政府崇仁街办事处
二00七年三月五日

崇仁街办事处
二00七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流动人口 综合管理 通知
抄送: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崇仁街党政办公室   2007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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