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街爱国卫生运动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净化环境、控制病媒生物、预防减少疾病、增进群众健康、促进和谐社会建立为目标,以贯彻《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武汉市城镇除害工作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167号)、《武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市人民政府令166号)为动力,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重点,广泛开展群众性卫生整治活动,稳步推进除四害、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市、区爱卫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爱国卫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大力推进卫生创建活动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爱卫会制定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按照标准和规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认真做好省级卫生城市巩固工作的同时,各单位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区爱卫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单位创建工作的意见》(桥爱卫[2006]5号),认真组织好各级各类卫生创建(复查)活动。全街创建省、市级卫生单位1-2个,省、市级卫生社区各1-2个。
二、积极组织开展全国爱卫会发起的第十九个“爱国卫生月”活动
4月份按照市、区爱卫会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第十九个“爱国卫生月”,继续做好“三起来”(让阳台美起来,让屋顶洁起来,让楼道亮起来)活动,“爱卫月”活动主要内容有周末卫生日活动、卫生检查评比、开展健康教育、灭鼠灭蚊蝇。
(一)周末卫生日以社区居委会为基础,以灭鼠和治理蚊蝇孳生地为重点。充分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开展周末义务劳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民办实事。
(二)卫生检查评比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各社区、各单位、家庭进行卫生检查评比。在检查评比的基础上,街城管办向区爱卫会上报卫生先进社区,卫生先进单位,迎接区爱卫会考核验收。
(三)社区健康教育以社区为基础,通过宣传栏、发宣传单、宣传手册、广播等形式向市民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市民自我保健意识。
三、组织开展辖区除“四害”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武汉市城镇除害工作管理规定》,配合市、区爱卫会做好清理整顿消毒杀虫灭鼠行业服务市场的工作,加强督促检查,规范行业行为,使消毒杀虫灭鼠行业服务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二)除“四害”工作以发动群众参与为主,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措施,充分发动群众清除“四害”孳生地,合理使用化学药物除害。提倡使用低毒、环保型的新型药物,对社区公共外环境引进市场运作模式,以区为主聘请专业公司承包除害,社区做好配合、监督工作。
(三)除“四害”具体工作
1、灭鼠工作:按市、区政府要求,开展二次灭鼠。2-4月和10-12月组织开展灭鼠活动,巩固灭鼠成果,灭前精心制定全街灭鼠方案,严格按方案执行。
2、灭蟑螂工作:7-10月份在全街开展灭蟑螂活动,加强对餐饮、食品加工厂、单位食堂、医院等重点单位的灭蟑工作检查,确保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3、灭蚊蝇工作:4-9月份组织开展灭蚊蝇工作,巩固灭蚊成果,工作方法以广泛发动群众为主,治理居民区周边卫生死角,疏通沟道,及时清运垃圾,治理蚊蝇孳生地,同时对特殊场所、重点地带请专业公司参与,有效防止蚊蝇传播的传染病在我街的发生和流行。
四、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加强健康教育机构的能力建设,要巩固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在广大市民中深入持久地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市民健教意识,同时认真开展社区、学校、医院等健康教育工作。
(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武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要制定贯彻执行控制吸烟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知识,在全街开展创市级“无吸烟先进单位”活动。采取由各单位自愿申报,区爱卫会组织初审,合格后向市爱卫会推荐,市爱卫会组织验收和命名。
(三)各单位要根据《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武汉市城镇除害工作管理规定》、《武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活动及“爱卫月”活动和控烟活动,积极组织开展1-2次大型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桥口区人民政府崇仁街办事处
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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