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是爱国卫生运动开展55周年,为了认真贯彻《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及《武汉市城镇除害工作管理规定》(市政府令167号),根据市、区爱卫会的工作部署,为有效地降低我街鼠密度,改善市民生活环境,防止鼠传疾病的发生,街办事处决定开展春季灭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组织管理措施,建立责任制,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街爱卫会负责灭鼠活动的协调、督办工作。
(一)街爱卫会办负责宣传发动、综合协调、信息反馈、考核检查。灭鼠技术指导和灭前后调查。
(二)街爱卫会组织辖区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开展灭鼠活动。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灭鼠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请专业除害公司进行灭鼠。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解决灭鼠经费。本次灭鼠,部分社区外环境灭鼠购买服务的经费及工作经费由市、区爱卫办解决;街爱卫会组织单位、居民购药灭鼠。
积极开展春季灭鼠活动,杀灭鼠害所需药械费用,由受益者负担,收费标准可参照省物价确定的标准执行。
三、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力争家喻户晓。社区居委会要结合“四城同创”及“爱卫月”活动,通过宣传画、黑板报、广播及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面宣传,争取广大群众参与。
四、加强技术指导与培训,举办专业知识培训或现场会。街爱卫会深入各单位、社区具体指导灭鼠工作。
五、加强督促检查。街爱卫会具体负责组织灭鼠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灭鼠效果的考评,确保我街灭鼠工作落到实处。
六、为保证毒饵质量及灭鼠效果,各单位及个人购买的灭鼠药物及毒饵必须是取得国家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鼠药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严禁使用毒鼠强、毒鼠硅、氟乙酰胺、氟乙酸钠、甘氟等国家禁用的剧毒化学品制造的灭鼠药,确保灭鼠有效、安全。
七、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14日至3月31日。
1、街爱卫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2、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
3、进行业务培训,使灭鼠工作人员正确掌握灭鼠方法。
(二)防制阶段:4月1日到4月15日
全街统一灭鼠时间:第一次是4月6日,第二次4月9日。局部仍有鼠盗食的进行第三次投药,时间为4月13日。
(三)巩固阶段:4月16日至4月24日。
继续查遗补漏,清除鼠迹,完善防鼠设施,巩固成果。
(四)考核阶段:4月25日至4月29日。
按照《灭鼠、蚊、蝇、蟑螂现场考核办法》爱卫会组织抽查考核灭鼠情况,对各单位灭鼠效果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崇仁街办事处
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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